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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2023年餐饮业管理的随机抽查工作方案

按照《雄安新区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》安排部署,现组织开展对餐饮业管理的随机抽查。

一、抽查时间

2023年8月-10月


(资料图片)

二、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

(一)抽查对象范围:新区餐饮企业。

(二)抽查比例:抽查范围的3%。

(三)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

为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,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,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B、C、D、E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。

三、抽查实施主体

牵头部门: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

参与部门: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

四、抽查检查内容和事项

卫生许可证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、有效、一致。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。有没有节俭消费提醒提示贴,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,贯彻节约用餐、文明用餐标准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。食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,距离污染源是否符合要求,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,用水是否符合生活用水卫生标准。厨房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。

五、组织实施

(一)抽查任务

1.新区改革发展局、综合执法局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抽取检查对象名单。

2.按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、录入、公示,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、上报。

(二)检查方式及流程

1.新区改革发展局、综合执法局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”抽取检查对象名单。

2.按照“谁管辖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依法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开展随机抽查。

(三)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

1.抽查结果公示路径。按照“谁检查、谁录入、谁公开”的原则,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在“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”录入抽查结果,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河北)向社会公示。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,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。

2.抽查结果后续处理。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,属于本部门职责的,要依法予以处理;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,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;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,按照“谁审批谁监管、谁主管谁监管”的原则,移交许可审批部门牵头处理,其他部门配合;对涉嫌严重违法的案件线索,由许可审批部门直接移送当地公安机关。

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

2023年8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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